道路艰难,前途光明。问题纷繁复杂,但总有解决之道。本次瀛明课堂的学习是以青年律师提出问题,与遆志俊律师共同探讨问题,解决问题的方式进行的。
第一个问题是:刑事案件中关于被害人赔偿谅解的要求是否应当作为缓刑的条件?实务过程中,被害人因受害对赔偿数额的要求往往很高,如果完全依据被害人要求的赔偿数额赔偿,以此作为被告人缓刑的条件,那么很可能出现缓刑适用率过低的情形。因此,对被害人的赔偿数额应当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,做出公正合情合理的处罚,从而缓和社会矛盾,减轻社会危险。
第二个问题是:实践中关于执行难的问题应当如何解决?在实践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不同,执行也可能出现不同的结果,尤其是关于公司类型的执行案件,涉及数额大,执行较为困难,此时,可以将执行转为破产程序,虽然受偿数额较少,但是这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债权人最为有利的保护。